3月11日下午,赵县法院范庄法庭法官助理张硕应赵县妇女联合会邀请,参加赵县妇联“木兰有约”普法宣讲活动,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中的法律热点问题进行分享。
学法用法护权益,巾帼绽放新时代——赵县法院参加赵县妇女联合会“木兰有约”普法宣讲活动
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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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下午,赵县法院范庄法庭法官助理张硕应赵县妇女联合会邀请,参加赵县妇联“木兰有约”普法宣讲活动,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中的法律热点问题进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