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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灵寿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侯晓莉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帮助昔日好友妥善解决矛盾、重拾情谊。 

 

基本案

 

原告谢某与被告刘某原系好友,刘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谢某借款119000元,这本是朋友间的信任之举。然而,借款到期后,刘某仅归还73000元,剩余46000元迟迟未还。谢某多次索要,刘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谢某诉至灵寿法院。

 

调解过程

 

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双方原是好友,为维护双方关系,承办法官侯晓莉积极组织调解。调解过程中,侯晓莉秉持公正的态度,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并从法律规定、人情道义等多方面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同意分期偿还所欠46000元,谢某也念及旧情,对还款方案表示接受。至此,这场纠纷得以和平化解。

此次民间借贷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灵寿法院的司法为民情怀。今后,灵寿法院将持续通过调解这一柔性的纠纷解决方式,在法律的框架内,巧妙地融入人情与事理,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为构建诚信、和谐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灵寿法院:好友借款久不还 温情调解促和谐

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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