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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赞皇县人民检察院收到被救助人张某某送来的三根白萝卜,这是被救助人第二次来检察院表示感谢。

 

被救助人张某某离异,无固定工作,独自抚养一未成年的女儿,母女二人在温饱线上苦苦挣扎。为了生计,2023年5月张某某倾其所有购买电动三轮车一辆用来收废品,同年8月该电动三轮车被盗。三轮车的丢失,不仅让张某某失去了劳动工具,也失去了生活的希望。因盗窃案件还未侦破,故张某某损失未得到赔偿。2023年10月,赞皇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此情况后,立即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向张某某发放救助金3000元。她用救助金购买了新的电动三轮车,帮助其解决了眼前的迫切困难。事后,张某某为县检察院送来“心系群众办实事 司法救助解民忧”的锦旗一面表示感谢。2024年11月28日,张某某再次来到县检察院,送来三根大白萝卜,感谢县检察院的救助。在检察工作人员的再三婉拒下,张某某放下萝卜就走,工作人员无奈,只得将萝卜送回了张某某家。其后,张某某再次拿着三个萝卜来到了检察院,将萝卜放到大门口后快速离开。“礼轻情意重,检民一家亲”在这一刻被体现的淋漓尽致。

近年来,赞皇县人民检察院贯彻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理念,坚持“应救尽救”的原则,立足检察职能,公正司法、文明办案,努力做好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精神安抚、心理疏导和其他帮扶工作,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困难、化解纠纷,用心、用情、用力传递检察温情。2023年至今,我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2件3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1.17万元,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十二面。一面面鲜红的锦旗是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肯定和鼓励,更是对检察工作的鞭策。特别是办理的安某小等21人司法救助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评为典型案例,两名办案人被上级院记三等功。

2024年春节前夕,赞皇县人民检察院12309大厅接待了一名从河南远道而来的来访人王某某。经了解,王某某是我院一起在办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女)的前夫,因其儿子即将从北京某名牌大学研究生毕业,已通过某省政法机关的面试即将政审,希望赞皇县人民检察院能“高抬贵手”给予照顾。康同泽检察长亲自接待了来访人,从“情、理、法”三个方面进行释法说理,提出案件必须依法办理,同时提出变更新报考单位的应对建议。听从了康同泽检察长的建议后,其儿子重新报考了某市政府的岗位,并被顺利录取。2024年8月23日,王某某又从河南来到了赞皇县人民检察院,送来一面“情系百姓扶危救困 公正司法大爱无疆”的锦旗,一方面对之前要求照顾的事情表示歉意,另一方面表达对赞皇县人民检察院的感谢。

 

赞皇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深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做实做细对困难群众的司法帮扶,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三个白萝卜与十二面锦旗 ——赞皇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解民忧 暖民心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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