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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适应消费者权益保护新形势新要求,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维护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行唐县人民法院干警走进公园、银行和商超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适应消费者权益保护新形势新要求,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维护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行唐县人民法院干警走进公园、银行和商超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通过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向广大群众普及消费者享受的权利、常见的霸王条款以及维权的方法途径,针对提出的消费过程中常遇到的质量问题、售后保障、商家霸王条款等问题,进行耐心细致地解答,讲解消费维权流程,深化居民消费维权意识。给广大商户和群众发放“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小问答宣传页,倡导消费者诚信经营。

 

“马上就是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希望大家通过我们的宣传活动,能够提高市场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增强居民消费维权能力,以优质的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为激发消费活力保驾护航。”行唐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康宁说。

此次宣传活动贴近生活,互动性高,群众参与度强,共发放宣传材料及宣传物品4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60余人次,受到了群众的欢迎,产生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有效引导广大群众建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维权意识,更加清楚地了解自己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和如何更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消费活力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来源:行唐法院新媒体中心

“3·15”普法宣传丨以优质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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