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3月13日起,我市扩散条件转差,污染物持续累积,城市空气质量可能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做好近期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冀气领办函〔2024〕17号)建议,为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经市气象和市生态环境部门研判,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现向全市域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2024年3月13日2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提倡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来源:无线石家庄
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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