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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春暖大地。为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妇女权益保护意识,3月6日,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灵寿县人民法院应县妇联邀请,在中山社区开展了“木兰有约”普法讲座。

阳春三月,春暖大地。为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妇女权益保护意识,3月6日,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灵寿县人民法院应县妇联邀请,在中山社区开展了“木兰有约”普法讲座。

 

法官助理宋翠霞围绕妇女权益保护法律的来源、具体权益等与妇女权益切身相关的法律知识展开阐述,切实增强妇女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信仰,让女士们学会用法治思维、法律知识处理日常生活、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下一步,灵寿法院将继续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权益保障的重要指示,与妇联“木兰有约”栏目加强沟通协作,让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融入辖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为妇女权益保护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灵寿法院

普法宣传 | 灵寿法院联合县妇联开展“木兰有约”普法讲座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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