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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元氏法院收到武邑县某柜业公司提交的请求被告元氏县某化工企业给付货款的两份诉状,案件分流到宋曹法庭后,法庭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靠前服务减轻企业诉累。
近日,元氏法院收到武邑县某柜业公司提交的请求被告元氏县某化工企业给付货款的两份诉状,案件分流到宋曹法庭后,法庭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靠前服务减轻企业诉累。

据了解,被告企业常年规范经营,基本未出现过因拖欠货款被起诉的情况,带着疑问,法庭法官立即联系该企业所在乡镇的特邀调解员,了解案情。
原被告是长期合作关系,2023年5月,原被告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被告购买原告生产的四门换衣柜,被告给付原告货款。可直到原告向法院递交诉状为止,被告也未向原告给付货款,原来是原告在将货物送至被告工厂后,私下给被告企业采购人员塞了红包,这一行为惹怒了被告企业负责人,为教育原告,这才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得知原被告矛盾焦点并不在案件本身上,而是原告的行为扰乱了被告企业的管理秩序,于是法官联系原告一同来到被告企业,几番斡旋后,原告向被告表示歉意,被告也称教育归教育,该给的钱还是得给,至此双方握手言和,被告当场向原告履行了货款。

元氏法院将持续深化“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机制,为企业送法律、问需求、化纠纷,不断增强企业依法经营意识,提高企业防范风险能力,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司法力量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元氏融媒

宋曹法庭积极解纠纷优服务 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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