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普法融媒宣传监测和评价的
通知
市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县(市、区)普法办: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八五”普法规划关于“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智慧普法”的要求,充分发挥“石家庄普法融媒体宣传中心”作用,打造市级普法“中央厨房”,按照石家庄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石家庄市普法融媒宣传中心”建设的通知精神,市普法融媒体宣传中心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展开全市普法融媒宣传监测和评价工作。有关具体要求如下:
一、监测和评价范围。市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各县(市、区)的微信公众号、头条号(见附表)纳入监测和评价范围。
二、监测和评价分值计算。市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各县(市、区)帐号均从每月30分起积分(完成基本宣推任务“每月转发10条普发内容”)。未完成基本宣推任务,每缺一条积负1分。其它有关积分规则见“关于加快“石家庄市普法融媒宣传中心”建设的通知”。
三、有关注意事项。1.附表中所列各单位新媒体账号如有缺漏或错误,请及时申报修正或补充(11月7日前完)。2.“转发”仅监测对融媒中心指定内容的转发,不统计其它自主转发。3.各单位账号转发指定内容请使用原文标题。4.各单位账号发布的原创普法内容作品,请通过企业微信发给普法融媒宣传中心编辑。不报不统计。5.一般工作消息报道(含文字、视音频)不记为“原创”,工作经验、案例剖析等深度内容记为原创。
石家庄市普法融媒宣传中心联系方式:
主编赵书霞,81586551
石家庄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关于全面开展普法融媒宣传监测和评价的通知
202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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